学生资助
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经班级民主评议、各二级学院评审公示、学生工作处复审,拟认定会计学院何太月等137名学生为省级优秀毕业生。现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3月20日-3月24日(共5个工作日)。
凡对名单有异议者,请实名向学生工作部反映。
电话:5971089
电子邮箱:ahsmzz@163.com
特此公示。
附件:
2023年优秀毕业生公示名单